上午9时许,海峡都市报记者赶到现场看到,倒下的打桩机位于六一路南往北方向的路面上,部分配件已经被拆解,一辆吊车正在分批次对打桩机进行施吊。
据工地对面一位商家介绍,事情大概发生在上午6点40分前后,“事发时整个店都在晃,当时有几辆车在路口停着等绿灯,还好机器是往后倒的,没有砸到车或者人。”
记者通过工程告示牌了解到,现场为福州地铁滨海快线(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)土建1标1工区,工程起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—2024年6月30日。
开工前检查桩机时,被倾倒的桩机架砸伤,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。根据《珠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》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有关法律法规,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
,请你区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,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,切实查清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、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,准确认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违法违规事实,研究提出处理意见,及时督促事故企业及相关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落实。
请按照《珠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》规定,认真落实上述督办事项,并在事故发生后60日内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核。
基于施工机具使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及安全作业规程:《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检查条例》、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作业规程》、《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》,总结建筑施工工地上11项施工机具的安全控制要点。
塔吊的轨道基础和混凝土基础一定要经过设计验算,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,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,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。
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、起重司机、起重信号工、司索工等特殊作业操作人员。
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,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,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。
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。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。
塔吊安装后,应进行整体技术检验和调整,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,方可交付使用。在无线负荷承载情况下,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≤4/1000。
塔吊的金属结构、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可靠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,接地电阻应≤4Ω,并设立避雷装置。
作业前,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、行驶道路、架空电线、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做了全方面了解。塔吊作业时,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,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。
塔吊的指挥人员、操作人员一定持证上岗,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,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,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。
在进行塔吊回转、变幅、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,操作人员应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,变动范围≤+20V/-10V,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,并应鸣声示意。
塔吊的动臂变幅限制器、行走限位器、力矩限制器、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设施,必须安全完整、灵敏可靠,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。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。
突然停电时,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,断开电源开关,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,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空中。
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、牢固,不得在重物上悬挂或堆放零星物件。零星材料和物件,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,方可起吊。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、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。
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、大雪、大雾等恶劣天气时,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。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,应先进行试吊,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。
起吊荷载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%及以上时,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不大于20cm,接着进行下列检查:起重机的稳定性、制动器的可靠性,重物的平稳性、绑扎的牢固性,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。
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,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。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,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响动作。非重力下降式塔吊,严禁带载自由下降。
土石方机械作业前,应查明施工场地明、暗设置物(电线、地下电缆、管道、坑道等)的地点及走向,并采用明显记号标识。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。
机械运行中,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。在修理(焊、铆等)工作装置时,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,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。
在施工中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,待符合作业安全性能条件时,方可继续施工:
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、平地、修坡等人员,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。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,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,方可作业。
推土机行驶前,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,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,确认安全后,方可开动。
铲运机作业中,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,传递物件,以及在铲斗内、拖把或机架上坐立。非作业行驶时,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,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蛙式夯实机进行夯实机作业时,应一人扶夯,一人传递电缆线,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。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,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,且不得张拉过紧,应保持有3~4m的余量。
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设施,操作人员一定戴绝缘手套,穿绝缘鞋。作业时,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,应常常检验核查线头安装,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。严禁冒雨作业。
风动凿岩机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,钻孔时,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。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m以内,严禁钻孔。
电动凿岩机电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在金属管道上通过。施工现场应设标志,严禁机械、车辆等在电缆上通过。
凡建筑工程工地使用的施工电梯,必须是通过省、市、自治区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。
在施工电梯周围5m内,不得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,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开槽。电梯2.5m范围内应搭坚固的防护棚。
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、横竖支撑和楼层站台,牵拉悬挂脚手架、施工管道、绳缆、标语旗帜及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。
司机必须身体健康,并且经过专业培训,并经考核合格,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操作合格证后,方可独立操作。
经常检查基础是否完好,是否有下沉现象,检查导轨架的垂直度是不是满足出厂说明书要求,说明书无规定的就按80m高度≤25mm,100m高度≤35mm检查。
检查各限位安全装置情况,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m处停车检查制动是不是满足要求,然后继续上行试验楼层站台,防护门,上限位和前、后门限位,并观察运转情况,确认正常后,方可正式投产。
若载运熔化沥青、剧毒物品、强酸、溶液、笨重构件、易燃物品和其他特别的材料时,必须由技术部门会同安全、机务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向操作人员交底后方可载运。
凡遇有以下情况时应停止运行:天气恶劣,如雷雨、6级以上大风、大雾、导轨结冰等情况;灯光不明,信号不清;机械出现故障,未彻底排除;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。
提升机宜选用可逆式卷扬机,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。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。
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用绳卡时,绳卡应与绳径匹配,其数量≥3个,间距≥钢丝绳直径的6倍。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,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。
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:安全停靠装置;断绳保护设施;楼层口停靠栏杆(门)吊篮安全门;上料口防护棚;上极限限位器;下极限限位器;紧急断点开关;信号装置;缓冲器;超载限制器;通信装置。
提升机基础应有排水措施。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,开挖沟槽或有较大振动的施工时,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。
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,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,并形成稳定结构,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,严禁使用钢丝绑扎。
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,使其在结构上引起的水平分力处于平衡状态。
物料提升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,操作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、规范、规程和使用说明书里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。
打桩机类型应根据桩的类型、桩长、桩径、地质条件、施工工艺等考虑选择。打桩机作业区内无高压线路。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,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。桩锤在施打过程中,操作人员一定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。
严禁吊桩、吊锤、回转或行走等动作一起进行。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,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。
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,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设施。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。
夯锤落下后,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,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。从坑中提锤时,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捶提升。
作业前,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,应进行料斗提升实验,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、制动器灵活可靠。
进料时,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。运转中,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、出料。
搅拌机作业中,当料斗升起时,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;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基坑时,应将料斗提升至上止点,用铁链或插入销锁牢。
插入式振捣器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。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,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。
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,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。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。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以外。
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一定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。并一定要采取防止触电、高空坠落、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。
对承压状态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及管道、带电设备、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、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。
气焊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,严禁用泡沫、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。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。
气瓶的放置地点,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,可燃、助燃性气体气瓶,与明火的距离—般≥10m,应保证气瓶瓶底干燥;禁止敲击、碰撞;禁止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:严禁用带油的手套开气瓶。
氧气瓶和乙炔瓶在室温下,满瓶之间安全距离5m;距点火源之间距离10m。
气瓶必须配好瓶冒、防震圏(集装气瓶除外);旋紧瓶冒,轻装,轻卸,严禁抛、滑、滚动或撞击。
按照有轮必有罩、有轴必有套和锯片有罩锯,条有套,刨(剪)、切有挡,安全器送料的要求,对各种木工机械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,尤其徒手操作接触危险部位的,一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。
对产生噪声、木粉尘或挥发性有害化学气体的机械设备,要配置与其机械运转相连接的消声、吸尘或通风装置,以消除或减轻职业危害,维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。
木工机械的刀轴与电气应有安全联控装置,在装卸或更换刀具及维修时,能断电并保持断开位置,以防误触电源开关或突然供电启动机械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。
针对木材加工作业中的木料反弹危险,应采用安全送料装置或设置分离刀、防反弹安全屏护装置,以保障人身安全。
在装设正常启动和停机操纵装置的同时,还应专门设置遇事故需紧急停机的安全控制装置。按此要求,对各种木工机械应制定与其配套的安全保护装置技术标准、国产定型的木工机械,在供货的同时,必须带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装置,并供应维修时所需的安全配件,以瘦在安全防护装置失效后予以更新。对条少安全装置或其失效的木工机械,应禁止或限制使用。
使用刃具的机具,应保持刃磨利,完好无损,安装正确,牢固可靠。使用砂轮的机具,应检查砂轮,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,凡受潮,变形,裂纹,破碎,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、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,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。
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、能承受压力的容器、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,一定要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。
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,电器,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、受潮,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。
机具启动后,应空载运转,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。作业时,加力应平衡,不得用力过猛。
严禁超载使用。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,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。—在作业时间过长,机具温升超过60℃时,应停机,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。
作业中,不得用手触摸刃具、模具和砂轮,发现其有磨钝、破损情况时,应立即停机或更换,然后再接着来进行作业。机具转动时,不得撒手不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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